大学记事(二)

她满脸堆笑,我看出来了,shit!不是什么好事。

她说你帮我带些东西到校本部吧,她指着来时拿的那几个四方形的包装盒子给我看,继续说道:“到了之后我那个同学会自己去拿的,我跟你说下它的手机号”,我鬼使神差的答应着然后用手机记录下这个手机号。

继续阅读…

大学记事(一)

事情发生在两年前吧,也就是2008年的6月份之前的那记不清楚的几个月里的某一天,因为我能清楚的记得那一年的6月份里,我们从学校的新校区光荣的搬到了学校的老校区,而发生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还在我们学校的新校区里。

其实我完全是出于怀念,是的,我很怀念我的大学,真的很怀念,于是我就怀着对大学无比怀念的心情开始了书写这篇文章之旅。

继续阅读…

小谭,小谭!(二)

小谭话多,有时给人的感觉像个娘们,但对于像我这说话惜字如金的人来说并不反感,更多的时候我是在听他说话,必要的时候自己也插上一句,以表示自己正在聆听。

我们吵过架,也动过手,在这个打架组成的数组或集合中,有一件事,我在心里称它为“篮球事件”(那时候我有个篮球,我们经常会到小学那个惟一的篮球筐下打篮球),也正因为这起“篮球事件”导致我们长达三年多的时间没再来往过,这件事好像发生在初中那会儿,感觉上像是我们这辈子要绝交了。

其实,想想“篮球事件”的罪魁祸首是我,我应该是向他道歉的。

经过高中,或者更确切的说是:经过高三的洗礼,已把我以前的劣性,慢慢抹去,思想或者是视角也渐渐开阔,我想起三年多前的那次“篮球事件”,也突然的感到或者是反省自己是什么让我因这次事件而与小谭,长达三年多的时间没再来往,尽管我们还是邻居。三年的时间消融了我对此事的耿耿于怀,于是我决定高考结束后,去找他。

他看上去似乎一点都没变,唯一改变的是他长高了,腮上也有胡子渣了,见到我时,他显得很高兴,当然我也是,那一次我们热情洋溢的聊了很久,三年不再见,三年又再见。

大学里他学的专业是电子商务,所以他对互联网有着浓厚的兴趣我一点都不奇怪,我并不诧异于三年大学后的那个夏天两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口沫横飞的谈论互联网的不谋而合,但其实在我的感觉中这个专业跟他不适合,互联网也或者只是他嘴上的谈资,甚至好像是在2007年的时候他便与我讲起了Ajax,尽管听上去他也不是很懂,但我却记住了这个名词,那个夏天在他家中我们又聊了很多,现在想来,我是应该感谢他带给我的那些新颖的知识。

后来他莫名其妙的玩起了人间蒸发,手机,QQ,不再有,不再上,QQ等级永远都是一个星,就连他的父母等亲戚朋友都联系不到,我曾想,他会不会是遭人绑架,不过这也只是我一闪而过的霉念头,从我与他的交往及对他的了解,我相信他的确是玩的人间蒸发,他是对未来,对工作,对父母迷茫与愧疚的某种程度上的自闭行为,我相信这只是他的一个行为。

后来我了解到,他的确没有干互联网这一行业,甚至与IT也没靠上边,只是在一家物流公司做一些事情。

我还好,毕业后进入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坚持一下,还是能得到你想要的。

小谭,要阳光、要灿烂,更重要的是要有梦想啊,坚持了,就千万别放弃!

小谭,你好,茫茫网络,希望这篇文章你能看到。

迷(四)

而此刻我也明镜似的知道,这是我的差时症又犯了,我明白这和《李献计历险记》中的主人公得的是同一种病,临床上表现为把一段很短的时间在感觉上漫长化,同时也表现为把一段极长的时间在感官上短暂化。因此实际上,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之间已相隔了三个月的时间。

继续阅读…

迷(三)

在火车经过一段很长的隧道时,我女朋友的叫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赶忙问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她也不再依在窗边,而是向我这边靠拢,我顺势把她搂在身边说,别怕,有我。

谁怕了,她半挣脱的说,只是有点不习惯。于是在下火车之前我们就这样一直依偎在一起,很温馨,很温暖。

继续阅读…

迷(二)

————接上篇

那时候去网吧是一件很渴望的事,我们都有好几个网吧的名片,想去的时候,宿舍六个人,我提供网吧名片,老大负责给网吧打电话,在打电话之前,老大总是说找个没去过的,完事后,我再把名片工工整整的放到我钱包的内夹中,等到我们走到学校大门口,基本上是都有网吧的车在等候着我们,可谓专车专接送,唯一不好的就是车破了点,不过有谁还在乎这个呢? 这时候我是不会叫女朋友一起去的,忒不方便,其实这是后来的事,之前我对网吧是敬而远之的,想去的时候那得叫上女朋友,由她带着我去,这样心理上多少有些安慰,不用每次上完后都感到相当的自责与内疚,反正是女朋友带着我去的。好怀念那时的日子,可是记忆太模糊了,我现在所追忆此事,都不敢确定所写的这些到底是真是假。

继续阅读…

迷(一)

关于我女朋友一事,至今是个谜。

我今天讲出来,也没别的意思,一呢是:分享自己的故事,二呢是:为以后再追忆此事做个依据。

关于此事,或许是由于当时的科技不太发达,也或者当时的我压根就没料到今天会变成一个谜,并且当时,我身上也没有携带任何机电设备,所以我现在手头上没有任何avi、rmvb等格式的影像记录,亦没有jpg,png等格式的图片记载。
继续阅读…

有感而发—《一个人的世界》crossyou写于2007-10

原以为生命年轻时,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的走去,一段很可心的音乐可以反反复复的去听,很少去想该特别地抓紧些什么,仰或特别地去珍惜些什么。于是,生命便就这样碌碌无为的在悄无声息中挥霍了。–摘自《读者》

在 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一人走在寂静的校园里,偶尔的一扭头,看见那些熟悉而又不熟悉的脚步,才突然意识到:尽管校园里人来人往,可是每个人都为自己奔波忙 碌,他们并不会因为我的存在而停止或减缓他们的脚步,即使是简单的扭一下头,不经意的看我一眼。他们欣赏的很少是别人,他们都有他们各自的精彩。

把青春献给声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的代价。” 郑钧的一首歌,让我感到深刻,同时让我想起了我的大学生活。数数吧!现在我已经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了,整整是一年的时间了,经过了这一年多的大学生活,我 似乎感到自己被这学校同化了,我很少再去记得父母及哥姐在我入学前的叮咛与嘱托了。那些曾颇感意味深长包含拳拳之心的话语,现在偶尔的记起,也不过是在与 同学们的谈论中一哂了之了。也许时光就这样流泻在匆匆的步履中,流泻在没有任何成就的手指间,流泻在虽有梦想却再也懒的去实现的无能为力的心中。

有时就想,一个人的世界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其平静的像一潭死水,至少应该有美丽的浪花,有暴风有骤雨,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

儿 时的梦想,现在看来,有时真觉得根本就是一个笑话。随着年龄的增长,陡然发现有些曾经觉得如此简单,容易的事。现在竟觉得是如此的艰难,于是,我发现了很 多的不一致。有时也总想逃离人群,慢慢离去,只背一个简单的行囊,带上我的梦想,把爱情放到一边,然后去找我一个人的世界我只感觉只有这样我的心才会平 静,才会感到自己活得真实。曾经很深沉地说自己是一个喜欢独来独往的人,可当我这样说出口的时候,也才终于明白以前那些也曾经想我这样桌过这种话的人优势 多么的像我一样的渴望得到一份真正的友谊呢!后来想想“独来独往”这四个字应该是从超凡脱俗的高僧口中才能说出的一句话啊,我自己又有什么资本拿这四个字来故作深沉呢。

一个人离去,在变老之前必须做的一件事,背负起自己那仍载有梦想的小小的行囊随着自己的身影慢慢溶解在尘世中,越过世俗的樊篱,穿过幽暗的岁月我只为我自己的那个世界,因为我相信一个人的世界会更好:简单、安静、自由、脱离尘世,

有一天,在我离去的路上,手机突然传来一条没有署名的信息:一个人的世界,固然真实简单,可是它缺少了阳光与温暖,更多的是寂寞与孤独啊!”

我微微摇头,不置可否。

这个冬天不太冷

“你 丫的,去死吧,你!”我对着茄子大喊。这怎么能不让人气愤呢?三分钟之前我对茄子说话,到了现在他才扭过头来,嘴里还嘟嘟囔囔的不情愿。他没有说出来,在 他即将要嘟囔出来的时候,被我的这句喊声,给吓了回去。他朝我一咧嘴,扭过头去,继续趴在电脑前在那瞎整他的QQ空间,还他丫的边摆弄边聊的。得了,你去 死吧!茄子,没点出息样,整天就知道你的QQ空间,你长的那个寒碜样儿,有那个傻子会来瞧你!熊样。

继续阅读…

第 2 页,共 2 页12